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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省教育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4-06-04  浏览次数:19

2024年省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格审查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二、明确申报要求

每个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课题组每个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

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同一个选题、同一个单位,只能一个课题组申报。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科学确定选题

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四、相关资料报送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PDF文件),于7月8日17:00前交至教务处张一


附件1:2024年省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省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3:2024年省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