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开展集团2021-2022学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行政各处室:
根据《河南商丘春来教育集团文件》春教字{2022}1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学院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院的综合治理水平,为学院教育事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卢亚东
副组长:阮家港
成 员:李 鹏 张 俊 梁海军
此项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二、评选时间
2022年6月2日
三、评选地点
2号教学楼1楼会议室
四、评选对象
集团各学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及以上中层干部中年度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人员。
五、评选形式
领导干部述职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出发,对照学院工作大局和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就本人2021-2022学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与效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今后努力(含下学年工作计划)的方向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述职时间为5分钟。“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坚持原则、忠于事业、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等方面;“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与业务能力等方面;“勤”主要包括敬业精神、表率作用与对工作的投入等方面;“绩”主要包括完成年度任务、取得的工作业绩、解决重大问题、注重长远发展等方面;“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拒贪拒贿、严格下属人员管理、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
六、评选标准
(一)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集团 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 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 理方式先进,对管理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对所在管理岗位有显著贡献,所管理部门无重大管理事故。
(二)评分原则
本次评选由参会人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评定结果由评定小组根据最终成绩及集团要求商定。
(三)评选要求
参与评选人员需要准备10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并将参与评选的人员名单以及电子版述职报告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发送至人事处。
七、奖励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集团为表彰各学校教育管理系统中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集团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 郭盼盼 0715-8618939 18164145441